索引号: 003187202/202304-00009 信息分类: 市场主体反映审批问题办理和反馈
发布机构: 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3-04-11 发布日期: 2023-04-11 11:45
文  号: 有效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市住建局2022年度助企用气工作情况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市住建局2022年度助企用气工作情况-威尼斯37266

来源: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3-04-11 11:45 编辑:宿州市住建局

根据《宿州市贯彻安徽省〈进一步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发展若干政策和举措〉实施细则》(宿政办秘〔2022〕16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要求,我局牵头负责加强对企业用气服务的保障工作。目前,全市明确自2022年4-12月为费用缓缴期,缓缴期间无需申请,燃气公司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气“欠费不停供、不收滞纳金”;同时,执行“对限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经营用气费用由供气单位先行优惠10%,经核实后财政予以补贴”的政策。我市2022年度办理气费缓交及优惠、减免滞纳金、免收违约金等惠企资金924.26万元,惠及市场主体4657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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