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人民政府关于确定灵璧县磬山小学项目房屋征收范围的通告-威尼斯37266

发布日期:2023-08-01 16:22 编辑:征收办 来源: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字号:  】 阅读:

为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城市建设步伐,提升城市品位改善人居环境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灵璧县磬山小学项目建设范围内房屋进行征收,现将有关事项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西至磬山路,南至环城南路(具体范围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提供的征收范围图为准)。

二、征收部门

灵璧县房屋征收管理服务中心。

三、征收实施单位

灵城镇人民政府。

四、发布之日起,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行为。违反规定实施上述行为的,不予补偿。

五、房屋征收部门负责征收范围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各项具体工作,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根据调查情况拟定补偿安置方案。对依法进行的房屋调查登记工作,被征收人应予以配合。